【圆明网】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江苏靖江市法院继续践踏法律,无视整个司法程序严重违法,对三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张伟非法宣判六年徒刑。非法宣判前,当地“六一零”国保警察出现在法院,特警车苏M1000警在法院外监视,审判庭内特警排成两队,恶警常旒峰对张伟的母亲、姐姐、妻子和不足五个月的孩子强行录像。
目前,张伟和张伟的家人正在上诉,并呼吁国内外善良正义人士与国际人权组织关注。
张伟 |
张伟年幼的孩子 |
张伟冤案始末
(一)断电撬门绑架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晚十一点左右,一保安敲张伟家的门,并说张伟的电瓶车被偷了,让张伟开门,此时张伟听见有人低声教保安怎么说话,声音很轻。张伟觉得不对劲,没有开门。
第二天早上,张伟家的电被切断。然后就有人拼命敲门,并大声威胁:“不开门就撬门。”还没等开门,门锁已被撬坏。开门后进来了很多人,满屋子站满了,没穿警服的这些人就开始抄家,抢走了一台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和一个MP3。
非法抄家之后,这些人把张伟与妻子王亚丽绑架到当地城南派出所。第二天早上王亚丽被带到城北派出所,有个警察(四十岁左右一米七以上)要给王亚丽拍照,王亚丽不配合,就抓住王亚丽的头发使劲把头往墙上撞,在撕扯之中王亚丽的手还受伤流血,之后强迫拍照,强行抽血,几分钟之后就绑架到靖江市城北看守所,于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被刑事拘留。同日张伟也被绑架到靖江市城北看守所遭非法羁押。
张伟的父亲张有良听说儿子与儿媳被绑架,当天从天津赶回靖江,到处打听他们的情况,其父亲遭受巨大压力和恐惧,心力交瘁、身心疲惫,牵挂儿子与儿媳的安全从而精神压力太大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遭遇车祸次日去世。
(二)六一零、公安局、国保大队联合造假制造冤案
非法关押期间,看守所强制奴役张伟与妻子王亚丽,公安机关、六一零组织、国保大队对夫妻二人使用暴力、诱供、威胁、恐吓等非法残忍手段强迫二人放弃信仰,无中生有给夫妻二人网罗证据罗织罪名。
在这个家遭遇家破人亡悲痛之时,公安机关无情无义依然上报泰州市劳教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王亚丽一年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执行。张伟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取保候审。六一零、公安局、国保大队联合制造此冤假错案,家破人亡的人间惨剧。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一日的下午,因王亚丽怀孕两个月,夫妻二人去当地丽人医院做产检,就在医院门口张伟被突如其来的一伙人(同样无一人着警服)绑架,王亚丽问他们:“你们是什么人?把你们的证件拿出来。”其中有一人拿他的工作证在王亚丽面前晃了一下(根本就不让看清楚),但是王亚丽还是看见其工作证名字是陈彬,还认出一人叫冯锋,有一个人说是泰州来的。
当时张伟就被戴上手铐直接绑架到城南派出所,怀孕的妻子一直在派出所大厅里焦急的等待,后来常旒峰将张伟的手机和钥匙归还给王亚丽,并说:“张伟要请律师。”
当天晚上十点左右张伟被非法刑事拘留,然后被绑架到城北看守所。看守所依然非法强制奴役他超时劳动,伙食极差,中午吃饭时间只有十分钟,张伟的手一直是肿的,而且一直没有一封信写出来,家人已写进去好几封信,至今音信全无,不知道张伟在看守所内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在非法关押期间六一零非法组织、公安局、国保大队、检察院、经常去看守所强迫他认罪、放弃信仰。在非法审理期间六一零非法组织、公安局、国保大队用非法手段暴力、诱供、威胁、恐吓其他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获得了非法证据。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公安机关将编造的图谋继续迫害张伟的所谓“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检察院姑息养奸、违法起诉
在检察院审理期间,检察院不作为,完全没有依照法律进行审核,更谈不上严格,对安置“罪名”在法律上是否成立、取证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合法、寄给其妻子王亚丽的关押证和逮捕证上均无填写办案人姓名,对张伟的刑拘和逮捕是否合法一概不审核,完全采用,已属违法,对当事人极其不负责任,对公安机关非法抓人、非法羁押、非法抄家、非法逮捕的违法行为置之不理,对看守所是否依法关押从未审核,不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与利益,不追究法律责任、姑息养奸,不顾张伟的妻子怀孕即将要生产,于二零一三年一月六日非法将张伟起诉到法院,此行为是完全不负责任的,已经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法律应当承担多项法律刑事责任。
(四)法院继续践踏法律、明目张胆的开庭迫害
所谓的“案子”到法院之后,法院依然不行使法院职能不调查、不审核张伟案,依然在没有法律依据下受理此案,决定开庭审判张伟,法院行为也已构成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法官陶永华通知张伟的辩护人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下午开庭,因临时变化增加一个律师辩护人,经过法官和辩护人协商开庭时间改为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后又因撤下一个辩护人,开庭日期又更改为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
就在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上午开庭迫害法轮功学员朱亚年,辩护人王全璋为朱亚年做无罪辩护,并以徇私枉法罪、强迫他人放弃信仰罪控告所有参与迫害朱亚年的公检法人员。在庭上,检察院起诉科人员理屈词穷导致狼狈不堪,法院恼羞成怒将辩护人王全璋非法拘留。此拘留律师一事震动国内外。
清明节三天假后,法院与检察院避开当时的舆论压力,四月七日法院陶永华通知张伟的辩护人张伟案延期,四月八日又告知张伟案已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
检察院为达到再次迫害张伟的目的,他们的办案人员恐吓以前所谓的证人,再次非法网罗证据罗织罪名。在此期间张伟家人申请当亲友辩护人,然而起诉科百般刁难然后不了了之。每个星期一上午是检察院检察长接待人民群众日,可是我们每次去检察院,检察长接待室都是空无一人,后检察院工作人员通知必须通过控申科科长同意才能见到检察长,并说这是检察院的内部规定。五月六日早上八点左右,检察院还没有上班,张伟家人将《张伟案不予起诉律师意见书》送给检察院的赵小凤和法院的法官陶永华,意见书中已明确告之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月九日早上检察院刚上班,张伟家人去检察院询问情况,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他刚打电话问过赵小凤,说是张伟案已于五月七日再次非法起诉至法院。当时张伟家人就在检察院控申科控告赵小凤渎职罪。
五月十三日下午,张伟的姐姐去看守所看到了狱警朱玉灿(朱亚年的管教),问他:“张伟在里面干不干活?”朱玉灿回答说:干不干活是看守所上面决定的,张伟的姐姐反问他:“干不干活是看守所上面决定的,难道不是法律来决定的吗?”检察院于五月十六日回复书面答复函,函中答非所问,故意推卸检察院的刑事责任,包庇违法犯罪行为。张伟的姐姐在笔录上写道:不同意、不接受院方的答复。这第二次法院同样又非法接受审理此案。
在请律师的时候,靖江公检法一直恐吓家属不许请北京的律师,否则重判。因为四月三日靖江法院违法拘留王全璋一事,为保障律师的安全,张伟家人请了二个律师。因张伟向法官陶永华提出开庭时要证人出庭,同时张伟的家人也向陶提出此要求。
在六月二十日开庭前一天也就是十九日,靖江六一零公安局国保人员非法抓捕证人盛韵芳、丰伟拘禁在靖江城北第一泉洗浴客房内。二十日开庭当天,在法院靖江六一零国保还无法无天的绑架了来旁听的七十多岁的谢老太,之后又绑架了另一位与此事无关的人员(此人只不过是用车将谢老太送到法院)。在法院外,有三辆特警车处于不熄火状态随时待命,有三四十个特警在外看守监视。在进入法庭前,张伟的家人收到严格的安全检查,不让带手机任何物品。庭内六一零国保人员可以带手机不停穿梭,法庭旁听席前两大排均被当地公检法人员占据,张伟的家人问他们是谁,他们回答说是张伟的朋友。而张伟的母亲、姐姐和两个堂哥被安排在最后排并受到法警的严密监视。张伟的妻子王亚丽只能是抱着三个月大的孩子在庭外守候。庭上,审判长王频、法官陶永华公开偏袒靖江检察院公诉科,经常制止律师们的发言,陪审员罗宁甚至侮辱律师。在庭上,公诉方只拿照片,不出具实物物证,在张伟和律师们的再三要求下,在中国法律有必须出具呈堂证供的刚性定论下,法官们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说:公诉方会出具物证的,可是直至庭审结束公诉方一个物证都没有出具。同时,法庭以国家机密为由不许张伟和律师说出物证的内容,张伟一事两立案,律师们要求调卷查看第一次立案是如何消案的,法庭当听不见。而公诉方在法庭上公开诬蔑法轮功,法庭任由其胡说八道。靖江法院这次开庭制造了司法界世界级笑话与耻辱。同时也再一次验证了他们的智商是如此的低劣。
七月二十二日,张伟的姐姐张枫将张伟的取保候审申请单(张伟有过乙肝大三阳)递交给了法官陶永华,陶冷冷的回道:按规矩来。法律规定七天必须给答复,可是陶并没有按规矩来第七天没给答复,第八天下午张枫给法院打电话,法官缪琴奇说:陶法官不在,张枫让缪转达此事,缪回答:可以。第九天依然无任何答复,下午张枫打电话追问此事,陶说:是看守所的事。张枫又问:律师要求调卷查看的事怎样了?陶说:我们会考虑的(其实他们就没有调卷)。第十天上午,张枫打电话给陶,让陶就张伟取保候审一事出具书面答复,陶说:让律师写一份书面申请过来。可法律没有规定出具书面答复要律师写书面申请。
八月二日,靖江法院在无任何法律下、无视司法程序严重违法的情况下、完全不顾张伟还有幼小的孩子需要抚养、毫无人性丧心病狂的冤判张伟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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